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下称“FTC”)的五位委员于华盛顿时间2024年4月23日以3:2票通过了称为《竞业条款规则》(Non-compete Clause Rule,下称《规则》)的最终版本,认为用人单位与受雇人之间订立的“竞业禁止”或“竞业限制”协议(以下统称为“竞业协议”)本质上就构成了限制竞争的行为,除了少许的例外,应全面禁止和废除。
若不会遭遇法院禁令,预计《规则》将于2024年9月4日正式生效。
本文中的“竞业协议”是指雇主或用人单位(任何企业、机构、单位甚至个人工作室)和劳动者(或受雇人员)之间以劳动合同或其中的条款,明确规定或从功能或实际的操作上,禁止该劳动者在聘雇关系结束或离职后再到美国境内任何与原用人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机构、单位或个人处任职,或是在美国境内自行创立与原用人单位具有竞争性的事业,否则将受到惩罚。
FTC在2023年1月9日已经依据《联邦行政程序法》制定行政规则的程序要求,推出了这个规则的草案并征求社会各界的反馈。由于这项规定的影响广泛,从草案推出阶段就持续引发全球的广泛关注,FTC一共收到了近27,000个反馈意见。
这项规定于奥巴马主政的后期已经开始酝酿,继任的特朗普没有兴趣,所以一度停滞。拜登上任后,于2021年7月9日签署出台了一个名为《促进美国经济竞争》的第14036号总统行政命令,第一条便开宗明义认定,“……有权势的企业要求其劳动者签署禁止竞业协议限制了后者转换工作的能力。”因此责成FTC主席依法制定相关的行政规定,遏止不当使用竞业协议造成限制劳动者流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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